2008年4月3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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夏宝龙在省综治委全体会议上强调
不断创新发展“枫桥经验” 全面提升综治工作水平
浙江日报记者 朱海兵 本报记者 朱兰英

  本报讯  省委副书记、省综治委主任夏宝龙在4月1日召开的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全体会议上强调,要大力创新发展“枫桥经验”,加强和完善社会管理,全面落实各项综治措施,为推进“创业富民、创新强省”总战略创造良好社会环境,为确保北京奥运会和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活动成功举办作出贡献。
  夏宝龙在充分肯定我省综治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后指出,要以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“枫桥经验”45周年为契机,深入调查研究,认真总结近年来创新发展“枫桥经验”的实践成果和理论成果,准确把握社会治安形势,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,推动我省综治工作再上新台阶。
  夏宝龙强调,要着力抓好排查调处矛盾纠纷、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两项活动,对各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做到早发现、早控制、早解决,为实现全面、动态、可持续的和谐稳定打牢基础。着力加强以流动人口管理为重点的社会管理,以保障安居乐业为核心,以创新体制机制为重点,以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为手段,实现“教育、管理、服务、维权”的良性互动,促进流动人口同当地居民和谐相处、共同发展。着力推进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,充分发挥乡镇(街道)综治工作中心功能,进一步完善向基层倾斜的政策措施,加大资源整合力度,健全工作机制,切实把基层综治组织网络建设好、作用发挥好。
  夏宝龙要求,各级党委、政府要严格落实综治工作领导责任制,切实担负起保平安、促发展、创和谐的政治责任。各级综治委成员单位要增强“守土有责”的意识,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,切实履行在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中的职责。各级综治委及办公室要全面加强自身建设,充分发挥牵头协调、指导督促等职能,推动各项综治措施落到实处。
  省委常委、政法委书记王辉忠主持会议。省委常委、副省长葛慧君,省法院院长齐奇,省检察院检察长陈云龙等参加会议。
  省综治委副主任、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夏阿国在会上通报了2007年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主要情况。2007年,我省各地各部门在中央和省委的领导下,以创新发展“枫桥经验”为抓手,扎实开展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,大力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,为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。一年来,我省齐抓共管综治工作的局面进一步形成,预防化解突出社会矛盾的能力进一步增强,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进一步巩固,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创造性进一步发挥,社会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,人民群众治安安全感进一步增强。去年,全省信访总量、群体性事件、刑事发案和安全生产事故指标继续实现“零增长”的目标;据国家统计局调查,我省受访群众对社会治安状况满意率达到95.8%,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.5个百分点。